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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人仗犬势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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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第40章
      何已知还没来得及戴上隐形眼镜,只能眯起眼睛凑过去看,一不小心被小狗舔了一下鼻子。
      “你看。”
      突袭成功的戈多开心地吐着舌头。
      何以知顶着一头的泡沫,在手指上涂抹橄榄油。一边涂一边揉搓着指缝,机油融化后露出来的皮肤有些微微泛红,但是并没有痛感,反而麻麻的,像是带了一层看不见的手套。
      雁行看上去还是有一点担心,当天晚上吃完饭就提出和何已知一起去遛狗。
      日历上的一天又一天,就像一颗又一颗的的石子投进水里,迅速地被湖面吞噬,看不到痕迹。
      “我现在就去——对了,你知道这些东西怎么洗掉吗?”
      雁行无奈叹气。
      “可能饿久了消化不好,吃了的都拉出来了。”何已知猜测,毕竟无论如何,小狗的状态是肉眼可见的比之前好。
      captain从灌木丛里叼来一根粗短的树枝,对着何已知摇尾巴。
      “装满了垃圾和艺术品的仓库?”何已知自己也不知道怎么形容pvc的巢穴。
      “看什么?”何已知擦着头发。
      他突然又想起那一天,从胡同小巷里跌出时……那一闪而过的蓝绿色孔雀。
      自从何已知搬进来以后,遛狗就变成了他每天需要完成的日常任务,早晚各一次,因为雁行不喜欢它们把屎尿弄在家里的草坪上。
      何已知刚一洗完澡,雁行就抱着戈多来到了他的房间。
      那个时候看到的到底是什么呢?
      “你在用机油当护手霜之前没有考虑过这个问题?”
      来到车子和行人都鲜少出没的小道后,何已知先把captain的颈环解开,过了一会,才把教父和戈多也放出去。
      雁行一脸嫌弃地往后退了退,示意他赶紧去洗澡。
      树枝在空中划出一条优美的弧线,刚刚获得自由的罗威纳和小黄狗立刻汪汪叫着追了过去。
      “还有呢?”
      这虽然也是合同上的条款,但何已知并没有感受到负担。毕竟本来他就有在创作中途跑步清理思绪的习惯,而且城郊早晚的风景和空气也让这份工作更加愉悦。
      辍学之后的两年,他常常感觉生活是一片巨大而沉寂的湖,每天重复着写剧本、投出、被拒绝,然后再次投出的过程。
      “你想说的事……”
      “……厨房有橄榄油,抹在手上等一会,然后再拿肥皂洗。”
      在等待机油完全溶解的时候,何已知回忆了自己这段时间经历的事情,感觉很不真实。
      何已知不由感叹:“真是个聪明的小坏蛋。”
      “变好看了。”何已知如实回答。
      雁行把戈多放在自己大腿上:“按理来说因为它在流浪的时候一直处于营养不良的状态,所以被收养以后应该会很快胖起来,但是过了两周它还是这么瘦。明明喂它的东西也全部吃掉了,每天食盆里都是空的。”
      何已知从它嘴里接过树枝,抡圆了手臂扔出去。
      这一切终于在收到阿蒙尼翁的信时迎来了转折——这么一想,还真的有点像是掉进了“兔子洞”。
      “没了。”
      “这就是问题所在!”
      而captain则趁着这个机会围在雁行腿边疯狂撒娇。
      “洗完再说。记得多打几遍泡沫,爱丽丝小姐。”他在最后几个字拖长音节。
      雁行淡淡地说:“我们都希望有人能长久地陪在自己身边,但是谁能一直如愿呢?有就不错了。”
      “我觉得它在意的不是有没有人陪在身边。”何已知笑了笑。
      “嗯……没有。”何已知摇头。
      “教父刚来的时候,它就经常用这招把它支开。”雁行露出既苦恼又怀念的表情,“后来很久都没有了,没想到现在又开始……可能是戈多给了它一些压力。别看它这样,其实是个无时无刻不希望有人陪在自己身边的黏人精。所以我希望找你能多陪它。”
      小土狗还是和他记忆里一样,圆圆的脑袋圆圆的眼睛,只是身上干净许多,毛发变得蓬松光滑,眼睛鼻子周围的泪痕也都消失了,整个看上去非常健康。
      何已知沉默片刻,深深地吸了口傍晚空气中混杂的香气,他此时带的是平时不常用的框架眼镜,镜框下的眼神少了几分懒散,看上去更稳定、成熟:“比起有,还是对更重要。”
      “如果不对,甘愿没有?”
      “不是甘愿,是宁愿没有。”何已知认真地回答。
      “理想主义。”雁行歪着头点评道,“做你的女朋友一定很辛苦。”
      “我没有女朋友。”
      “还在等那个对的人出现?”
      何已知笑着摇头:“不,我觉得不出现更好。”
      他对佘郁说自己对恋爱关系不感冒,完全没有开玩笑。他是认真的。
      何已知写完自己第一个剧本的时候,真切地体验到了什么叫做“热恋”——那种肾上腺素飙升、心脏怦怦直跳的感觉。
      他跑到打印店,用20块钱把剧本单面打印下来,又花了20块钱做了封面和胶装,在第一页郑重地签下了自己的名字。????最开始,他恨不得每时每刻都把剧本拿在手上,用手感受它的重量,抚摸每一个字的印痕;他阅读每一行文字,惊叹于它们的巧妙和工整,就像第一次认识汉字一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