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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叻女闯香江[年代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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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第170章
      野兔身子一僵便倒下,季柏泓走上前,拎起兔耳朵,掂了掂,随手扔进身后的猎物袋里。
      另一边,东侧的树林里。
      阿伶的身形轻盈,脚步轻快,似一只灵巧的猫,穿梭在茂密的灌木丛中。
      忽然,她的脚步一顿。
      前方十米开外,一棵老树的横枝上,停着一只色彩斑斓的山鸡,那山鸡正旁若无人地梳理着羽毛,鲜红的鸡冠在绿叶的映衬下格外显眼。
      距离有点远,若是用枪,这准头难说,但用弓......这可是阿伶的老搭档。
      她从背后抽出支箭,侧身站定,左脚在前,右脚在后,身体微微后仰,右手三指扣弦,缓缓向后拉开。
      弓弦拉至耳侧,阿伶的眼神专注,世界好似在这一刻静止,“崩!”弓弦回弹,箭身离弦。
      下一瞬,山鸡发出一声凄厉惨叫,翅膀猛地扑腾了几下,便从枝头直直跌落。
      阿伶收弓,嘴角勾笑,多年未碰弓,依旧宝刀未老啊。
      阿伶捡起那只刚断气的山鸡,继续往深山行去。
      约莫半个钟头,日头渐高,林子里闷得慌,她这一路虽猎了不少野兔山雀,但越发觉得无聊,就在她意兴阑珊之际,前头灌木丛突然传来一阵“沙沙”巨响,动静大得惊人,连带着地面都微微震颤。
      尘土飞扬间,一头庞然大物蛮横地撞开草丛窜了出来。
      那是一头好似成精的野猪,浑身棕黑的鬃毛像钢针一样倒竖,两根露出的獠牙泛黄,嘴里喷着粗气,发出“哼哼、哼哼”的闷响,小眼睛死死盯着前方,显然正处于暴躁状态。
      阿伶眼神一凛,原本慵懒的身姿瞬间紧绷,她脚下未停,手中乌木弓已如满月拉开,利箭破空而去,正正钉入野猪的后腿。
      “嗷——”野猪吃痛,发出一声嚎叫,但它非但这没夹着尾巴逃跑,反而被激出了凶性,四蹄刨土,红着眼朝阿伶猛冲过来。
      阿伶身形灵巧,随手攀住身旁一棵大树的枝干,借力一跃而上。
      “轰”的一声,野猪狠狠撞在树干上,树皮碎屑飞溅,它晕头转向地晃了晃脑袋,见目标上了树,便发疯似地转身逃窜。
      看着野猪的背影,阿伶眼底的兴头一下上来,她舔了舔嘴唇,眼底闪过狡黠,纵身从树上跃下,提气便追了上去。
      野猪虽受了伤,但这股子蛮劲却让它跑得飞快,林间的树枝刮得它皮开肉绽,它却浑然不觉,只顾着往前冲。
      阿伶脚下生风,越追越近,看准时机,她脚下发力,整个人纵身一跃。
      下一瞬,她竟已稳稳骑在了野猪背上。
      野猪被这突如其来的重量惊得更是癫狂,疯狂地扭动身躯,又是蹦跳又是急转弯,企图把阿伶甩下去,嘴里的哼哼声变成了焦躁的嘶吼,一路横冲直撞,撞得树枝断裂、杂草翻飞。
      阿伶双手死死薅住野猪背上硬邦邦的鬃毛,身子紧贴着猪背,任凭它怎么折腾,面上反而笑得更灿烂。
      她腾出只手,时不时还拍一下野猪脑袋,“傻猪,咪走啦!再跑都是无用功,乖乖认命啦!”
      野猪被拍得跑得更快,就这样,一人一猪在茂密的林子里上演了一出惊心动魄的骑猪难下大戏。
      阿伶骑在上面,随着野猪的起伏调整重心,好似在坐过山车,时不时还吆喝两声,纯粹是把这头猛兽当成玩具。
      约莫十几分钟过去,野猪失血加上剧烈运动,渐渐有些力不从心,它的脚步越来越沉重,原本高昂的脊背也塌了下来,嘴里的嘶吼变成了微弱的哼哼。
      终于,这头庞然大物腿一软,一下瘫倒在地,四蹄抽搐,大口喘着粗气,彻底动弹不得。
      早在野猪倒地前一秒,阿伶便已轻巧地翻身跳下,她拍了拍工装上的灰尘草屑,看着地上的野猪,笑得眉眼弯弯。
      “搞定。”她弯下腰,气沉丹田,将几百斤的野猪像扛麻包袋一样甩上肩头,大步流星地往回走。
      阳光渐渐升高,晨雾散去,两个钟头转瞬即逝。
      猎场入口处,季柏泓正百无聊赖地靠着车门,远远便看见一个身影从林子里走出来。
      待看清阿伶肩上扛着的那头巨型野猪时,面上那副笃定神情,瞬间变为了不可置信。
      “哇......真是咁劲?”季柏泓摇了摇头,迎上去,“看来今次真是要认栽,晚上准定要帮你倒洗脚水咯。”
      阿伶将野猪往地上一扔,激起一片尘土,她撩了撩额前被汗水打湿的碎发,下巴朝车后备箱扬了扬,豪气干云道:“少废话,帮手搬上去啦!去城寨,今晚开炉,请街坊食野猪,大家开心下!”
      晚上倒是不需要倒洗脚水,只是某人挤进来蹭泡澡水。
      第117章
      阿伶最近迷上俄文, 皆因年底就要去苏联,她心里想着,多学一门语言, 总归是学到就是赚到。
      阿伶特意请了名正经的俄语老师教学, 至于为何放着跟前免费的, 甚至可以讲倒贴的季柏泓不用, 这里面可是有一段不足为外人道的血泪史。
      想起初学那阵,季柏泓这个人教外语的路上就十分邪气, 他不钟意用笔在纸上写,偏偏要抓着阿伶的手,将那些弯弯曲曲的俄文字母, 一笔一划写进她掌心。
      “掌心通心, 这样写进心里,记得最实。”
      阿伶有时钢筋铁骨, 硬是未感觉这个男人的小心思, 她只当这是他独门教学法,由着他在手上写写画画好几日,直到某个晚上彻底变了味道。
      那晚夜色粘稠,窗外的月光被薄云遮住大半, 空气里弥漫着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燥热,只余床头一盏昏黄的台灯,将两人的影子拉得绵长。
      季柏泓的教学由掌心蔓延到锁骨, 顺着脊背, 指尖似带电流,一路向下到极深极热地带。
      不仅用手指写字,那张嘴也没闲着,湿热的呼吸喷洒, 激起层层细密的战栗。
      就在阿伶眼神迷离,理智快要断弦的时刻,季柏泓突然停下动作,凑到她耳边,声音沙哑地问:“刚刚我写的俄文是咩?”
      阿伶脑中轰的一声,抬腿一脚就将这登徒子踹到了床下。
      季柏泓也不恼,又覆了上来,在她唇上轻啄一下,好似安抚炸毛的猫,“今日才教过的,你一定记得。”
      接下来,汗水淋漓,满室旖旎。
      直到最后,季柏泓将阿伶紧紧箍在怀里,两人气息交缠,他才低低在她耳边念出:“rлю6люte6r......我爱你,是我爱你的意思,阿伶,你要记住。”
      ......
      自那晚之后,阿伶第二日顶着两个黑眼圈,立刻让允怡去给她找了个专业的俄语老师,让季柏泓教,学得竟是歪门邪道。
      讲起允怡,找了个小有名气的明星靓仔做男友,那个男仔的样貌确实标志,就是太粘人,两人日日煲电话粥,电话线都要被扯得发烫。
      星仔同安仔偶尔路过她桌前,都要激起一身鸡皮疙瘩。不过呢,对于这两位不解风情老光棍的嫌弃,允怡全当看不见,依旧我行我素,沉浸在恋爱里。
      周末照例回城寨聚餐,等乞丐婆睡下,三个男人围在水槽边刷碗,水流声哗哗响,掩盖了客厅里三个女人的低语。
      允怡这个妙人,此刻坐在沙发上,手里晃着半杯红酒,开始大胆发言,大谈特谈男人经。
      “......阿辉那副胸肌,真是练得好大。”允怡声音里带着微醺,眼神飘忽,“最近话是要见工一套新戏,那手感,啧啧,真是一流。不似我头一个男友,瘦蜢蜢一条,睡在他旁边都硌人,硬绷绷冇肉感。”
      彩晴闻言抬眼一笑,透着股过来人的意味,“那方面呢?听人讲,有些块头大的,是中看不中用,还不如瘦蜢蜢来得持久。”
      阿伶坐在一旁,手里捏着个苹果冇食。
      听到这句话,她脑海里不由自主地浮现出季柏泓那副宽肩窄腰的身型,那家伙,块头是大,某些地方更是......而且耐力好得惊人。
      她未接话,只是默默咬了一口苹果,脆甜的汁水在口腔爆开。
      允怡似是遇到了知音,眼睛瞬间瞪大,“体验感?好得不得了!嘿嘿,每次完事,我躺在他身上,整个人好似陷进一块高级乳胶垫里,又软又弹,好安眠......”
      阿伶不动声色地记下这句话。
      当晚回到家,季柏泓正靠在床头看书,阿伶二话不说,直接爬上床,似只树袋熊一样,整个人趴在了他的身上。
      季柏泓一愣,随即放下报纸,手抚上她的后背,嘴角勾起玩味的笑,“点呀?今晚想学俄文啦?”
      “收声。”阿伶把脸埋在他温热的胸膛里,听着沉稳的心跳声,似听到某种催眠的鼓点,“借个枕头。”
      果然,躺在这具宽阔厚实的躯体上面,踏实感无与伦比,未过几分钟,阿伶便沉沉睡去,一夜无梦,安眠至极。
      身下那个,辛苦忍了一夜,第二日一早连本带利的吃回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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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  季柏泓最近好似中邪,迷上了美黑,大概是每一个白皮后生仔都会想尝试的一次“变身”,觉得黝黑的皮肤才代表某种原始的野性魅力。